本条款的缔约主体是您与上海徙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存知己)。请您认真阅读本条款,您使用存知己服务表明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并确认您因工作需要使用本服务时,您已充分获得您工作单位的授权。
您在使用存知己平台提供的寄存服务前,应当仔细认真阅读本协议以及存知己针对具体服务事项不时发布或更新的规则、规范等(以下统称“服务规则“),确认对本协议及相关服务规则均已知晓、理解。您知悉服务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勾选“同意并接受《存知己寄存服务协议》”后,即表示您愿意遵守本协议及服务规则的各项约定,同意将其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本协议及服务规则对您产生约束力。
您理解并同意,存知己将对本协议或各项服务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更新并在存知己平台公示。如您继续使用存知己平台的具体寄存服务的,即表示您已知晓并同意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及服务规则,同意存知己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您提供的订单信息。
一、定义
1.1 寄存服务: 指用户在存知己平台通过支付相应费用,在指定时间段内,存知己为您保留特定存储位置的使用权。
1.2 用户: 即本协议中的“您”,是指在存知己平台上支付费用购买寄存服务,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 服务提供方: 指提供寄存服务的主体,即存知己。存知己将在规定时间为您提供特定存储位置使用权的服务,任务事项完成后获取相应报酬。
二、寄存物品范围
2.1 行李寄存范围:日常生活用品、衣物等行李。电脑、现金贵重物品(金银首饰、珠宝、有价或无价证券等)、证件、重要文件、易碎物品、殡葬品等,请用户自行保管,本服务恕不受理。
2.2 禁寄物品
(1)枪支、弹药、雷管、管制刀具;
(2)易燃品、易爆品、易碎品、鲜活易腐物品、毒品、放射性物质;
(3)电脑、现金、相机、手机、药品、文物、贵重仪表仪器、贵重金属;
(4)标有密级的文件、图纸和其他资料;
(5)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
如检查发现用户寄存违禁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3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寄存店铺工作人员会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1)本规定第2条所列物品的;
(2)骗取、冒领他人寄存物品的;
三、用户权利义务
3.1 您理解并承诺,您寄存的物品中所夹带的物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寄存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本条款、服务规则禁止或不予提供服务的物品范围;因违反本条约定而造成的风险有您自行承担,并对存知己或任何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行政罚金、保全费用等。
3.2 您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寄存服务中寄存物品的保价价值范围/金额均不应超过人民币2000元。若您的寄存物品的保价价值超过该范围,您应审慎考虑是否使用本寄存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寄存服务,则一旦发生损毁、丢失等情况,您应自行承担超出前述价值范围/金融限定部分的损失。
3.3 凭存知己预订订单信息寄存行李,没有订单信息无法寄存。若订单与实际寄存数量不一致,门店有权要求您支付多余费用,若您拒绝支付,门店有权拒绝为您提供寄存服务。
3.4 凭预订订单信息和寄存点的寄存凭证取回行李。若您不能出示订单信息和寄存凭证,寄存店铺工作人员有权不让您取回行李。
3.5 您应按照存知己平台计算的金额向存知己在线支付服务费用。您有权拒绝门店额外支付费用的要求,但是,如您已支付订单填写的物品数量、大小与实际不符,门店有权要求您按照实际情况线上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
3.6 为了保证平台公平性,因您责任导致订单取消时,您将被收取一定的取消费。存入日期00:00前免费取消,存入日期23:59前取消订单,您将被收取订单金额20%(以实际下单页面为准)的取消费,之后不可取消。行李寄存后,订单不可取消。
3.7 行李必须包装完好,有破损的行李不予寄存。行李包装完整而内部物品破损、变质,本服务商和寄存店铺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您理解并同意,门店并非专业的寄存服务提供者,在寄存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您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在沟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隐私,并留意自身安全,建议对门店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侮辱辱骂或以其他不恰当方式对待店工作人员。
3.9 您确认,在您应工作需要使用本服务时,您已充分获得您工作单位的授权,并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
四、存知己的权利义务
4.1 存知己行李寄存服务(以下称“本服务”)对用户寄存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安全寄存。
4.2 处于安全及法律法规要求,存知己有权对寄存物品进行当场开箱验视及有关安全监测,并进行拍照取证。如发现禁止或限制寄存的物品,有权予以拒收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为免疑问,存知己不对因上述检查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4.3 在发生突发、紧急情况或其他存知己无法及时向您请示的情况下,存知己有权为保护您的利益而对物品进行紧急处置。该等情形下,存知己不承担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但处置措施明显不当的除外。
4.4 存知己会以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发送的产品/业务介绍、推广促销信息及其他商业性信息。您不同意继续接收以上信息的,您可以通过联系在线客服方式退订。
4.5 涉及您的寄存物品信息、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的,存知己将予以严格保密;因提供服务需要,除非得到您的同意或授权,存知己不会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存知己为完成寄存服务的必要使用或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的订单记录等必要信息情况除外。
五、赔偿条款
5.1 如用户的物品在寄存过程中(即您将寄存物品放置在存知己门店并拍照上传照片,且与门店工作人员确认存入,直至取回行李)发生了丢失或损坏,存知己按照保价金额和损失比例向您赔偿,最高不超过寄存物品的实际损失金额。不足额保价的按照投保比例调整赔付金额。
5.2 若寄存物品尚未支付所有服务费用,存知己无义务受理赔偿。每个订单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与该寄存物品相关的所有损失或损坏的赔偿是完全并最终的。
5.3 基于寄存物品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等任何间接损失,存知己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理赔规则
存知己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您应在下单时如实按照寄存物品的实际价值诚信保价,理赔时提供相关价值证明(如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组合),存知己会结合市场价值和第三方机构意见评估损失价值,并按保价金额与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如您无法证明寄存物品的实际价值,超额保价部分无法获得赔偿,存知己将全额退还您的保价费用,按照未保价进行赔偿。相关价值证明与订单声明价值不一致时,以两者较低的金额作为理赔参考,所以请务必如实填写寄存物品价值。
七、您的违约赔偿责任
7.1 因寄存物品有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致使其他寄存物品、门店设施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因您违反约定义务导致存知己或第三人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处置权
寄存物品,请按照取回日期取回。超过取回日期3天无人领取的,本服务商有权自主处理。
九、免责约定
以下情况存知己无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9.1 用户如因遗失订单信息和寄存凭证,造成寄存物品被他人冒领,本服务商和寄存店铺不负任何责任。
9.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保价物品除外)。不可抗力因素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洪涝灾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台风、暴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
9.3 因您、存取行李的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寄存的物品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寄存或限制寄存的,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全等情形。
9.4 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毁损,取回行李时未提出异议的。包括但不限于寄存物品包装无明显异常,或寄存物品包装不良但外部无法发现等场景。
十、其他
10.1 如果本条款中的某条款被法院或政府机构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则双方同意除无效条款外仍应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部分无效条款在其可执行的范围内仍继续执行。
10.2 本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